19.03.2026

关于对某些商品和服务实行强制性非现金支付的通知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2025年12月10日第UP-246号法令以及减少影子经济特别委员会的决定,从2026年4月1日起,将在多个领域实行强制性非现金支付。

自即日起,付款将仅通过银行转账、银行卡、电子支付系统进行,或在以下情况下通过单个QR码进行:

  • 支付政府机构提供的服务费用时;

  • 买卖房地产时;

  • 买卖车辆时;

  • 支付水电费时;

  • 购买酒精和烟草制品时;

  • 在加油站付款时;

  • 当支付某些其他数额较大的款项,金额达到或超过 25,000,000 元时,根据法律规定,需要进行支付。

上述交易不再接受现金支付。

我们建议您提前准备好银行卡或其他非现金支付工具,以免付款时出现延误。

这些改革旨在提高透明度,确保结算的财务安全和法律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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