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在贷款期限内,根据银行的信贷政策,借款人或抵押人可以要求更换、部分或全部解除、增加、减少或其他方式变更担保物。
只有经双方同意,才能更换抵押物或从部分财产中移除担保物。
在申请人申请之日不存在逾期债务的情况下,允许更换担保物或移除部分财产的抵押物,但为出售抵押物以偿还 Oktobank JSC 的贷款债务(包括逾期债务)而移除抵押物的情况除外。
在更换抵押品或移除部分抵押品时,根据银行的信贷政策,应考虑剩余债务与新抵押品或剩余部分抵押品的价值的比例。
2. 移除押金
2.1.
在混合担保(即根据一份贷款协议提供不同类型的资产作为抵押品)和多重担保(即根据一份贷款协议提供多个类似资产的抵押物作为抵押品)的情况下,允许从部分财产中移除质押。
2.2.
抵押品的移除取决于贷款债务的偿还部分。
2.3.
当一项或多项财产的留置权被解除时,剩余担保物的抵押价值必须足以偿还剩余债务。
2.4.
只有当借款人完全履行其在贷款项下的义务或提供银行同意的其他担保时,才允许从唯一担保中移除抵押品。
3. 更换安全措施
5. 文件包
为考虑解除财产质押或更换担保物的问题,申请人应向奥克托银行股份公司提供以下文件:
6. 取消或替换承诺的阶段
本节描述了在考虑撤销部分质押或更换担保的申请时发生的一般步骤顺序。
6.1. 安全措施移除/更换申请的登记
6.2 审查期
6.3 测试与评估
6.4 决策
6.5. 拒绝从房产中移除抵押物/更换担保物的理由
6.6 向申请人通知决定
6.7. 安全措施移除/更换的登记
6.1.1.
书面申请将登记在银行的电子文档管理系统中。
6.1.2.
申请及相关文件将送交银行主管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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